民办小学学费多少?
市民杨先生询问:听说今年开始,市民办的小学也要交学费了,具体标准是多少?
市发展改革委回复:从2013年秋季开始,对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公布的实行民办小学学生分级计费政策,即按照不同年级学生分别制定收费标准,新生比老生多交600元,其他年级学生学费均下调600元。实行两级收费的,一年级新生学费为4400元,二至四年级学费分别为3800元、3200元,六年级学费为2800元;实行三级收费的,一年级新生分别按4800元、4200元、3600元、2800元缴纳学费,二至六年级分别按4200元、3600元、3000元、2400元缴纳学费。
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市民办小学实行的是免学费制度,由财政部门拨付学费。学校依据办学成本,合理拟定学费收费标准,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审批后执行。从2013年秋季开始,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学校。已批准设立的学校,要制定学校章程,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学校必须将审批机关、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招生条件、招生对象、招生范围等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充分考虑家长、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收取费用。实施多级收费的,学校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出具正式票据。
市教委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选报民办小学的学生和家长,要认真对比几所学校后,充分了解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方向,不要盲目择校。在签订入学协议时,要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了解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