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园规模是什么?
幼儿园办园规模原则上按照适龄幼儿(小班、中班、大班)与保教工作人员1:5~6比例、托班婴幼儿与保教工作人员1:3~4比例确定。幼儿园班额按照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5㎡/生设置;幼儿园生均活动场地不低于11㎡/生。班额和场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DB11/J166-2015)要求。班容量最大限定在25人。配班数按照每班配4名专任教师设定。
幼儿园教师配置应满足不同年龄阶段幼儿的生理心理发展需要,确保保教工作人员与幼儿比达到相关要求。托班配备2名(含)以上专任教师。幼儿园按班配备保教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不低于国家相应基本标准中规定数量的75%。在园教师应当符合幼儿教师从业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