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在校证明怎么开?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自聘幼儿园教师在校证明在2015年的新规当中要求是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幼儿园、中小学不允许聘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具体时间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申请人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人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组织)设置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受理期限为申请人网上申报后20个工作日(含20个工作日)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组织)在现场确认后40个工作日内(含现场确认期间的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完成本机构(或组织)有关认定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组织)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组织)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