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二学位怎么修?
申请条件及要求
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在读本科二年级(以下简称“二年级”)学生,已修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学有余力,且符合开设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具体要求。
学生在申请修读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同时,不能申请辅修。一经发现,取消其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的修读资格。
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2-3年,学生应随所修专业年级同堂听课,按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及毕业论文(设计)。若学生所学主修专业与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安排发生时间性冲突,学生应优先保证所学主修专业的学习。
考核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
1、学生在学习期限内修完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学生所修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2、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经审查符合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和第二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