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不是幼儿园?
自2009年起,我国将每年9月第3周设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促进社会加大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和对幼儿园幼儿的关心。然而,社会大众对“学前教育”的概念依然模糊。不少社会人士认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教育是同一个概念,这是错误的。
教育部人事司司长刘培杰近日表示,从世界范围看,学前教育既是大学以前的第一个阶段,又是一个独立的阶段。我国将“学前教育”从幼儿教育中分离出来,是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的一种战略选择。
据刘培杰介绍,在日本,儿童4岁入园;韩国儿童从5岁起开始接受学前教育;欧洲国家的学前教育则是从幼儿出生后就开始,而且大多是义务制教育。我国实行的学前自由选择教育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义务制教育,也有别于日本和韩国的入园制。刘培杰指出,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将学前教育与普通教育相区别,既不能满足人们对幼儿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也不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尊重、理解、热爱幼儿事业的浓厚氛围。
“幼儿园”与“学前教育”不是同一概念。幼儿园是隶属于基础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的早期教育机构,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一部分;而学前教育既包括对3岁以下儿童的幼儿园学前教育,也包括3年至6岁(小、中、大班)的幼儿园学前教育。被包含与被隶属的关系,决定了幼儿园与学前教育的概念必然不同。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幼儿园教育起始于清朝末年是幼儿园教育。1903年的清政府学部规定:“各省城市设幼稚园,概以教授启蒙育为功课。”我国最早的幼儿园是1946年,当时叫“社会幼稚园”,在哈尔滨。它的性质是属于社会福利的,不是学校。现在我们所讲的幼儿园是五十年代后发展起来的,它属于学校的序列,它的任务是实施幼儿园教育。
幼儿园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狭义的学前教育是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幼儿实施的教育。广义学前教育还包括早期家庭教育、儿童在学校接受的学校教育等,是对儿童实施的身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