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主席换届吗?
最近中央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其中对选举程序做了规范。 条例中对于县级和乡级党委会(含县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含县级工商联)党组以及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选举流程做了详细规定;第四章“选举准备”、第五章“选举实施”以及第六章“选举结果确认和报告、批复”都对具体的选举操作程序做出了指引。
这个文件是一个很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党对基层政权掌控力的提升和对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视。
按照文件的规定,今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政协组织的选举都应当参照执行。 而县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主席团的集体办公场所之一,因此这个文件的颁布对于解决目前主席换届过程中遇到的程序难题提供了遵循。
过去由于各地对于选举工作的程序把握不一,导致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各种问题。有些地方的领导因为不懂选举法或者出于某种考虑而违规操作,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比如此前辽宁盘锦市政府原党组成员郭彦君在退休后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亦审理了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原院长董强受贿案,均是因为其在担任地方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委员时,非法收受贿赂,违反选举程序,没有有效发挥代表作用,造成恶劣影响。
现在通过制定出台相应的党内法规,从制度上保证了各级领导班子能够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选举,从而选出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群众基础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