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用什么会计制度?
除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幼儿园外,民办幼儿园按照非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非税收入作为事业收入核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由财政直接支付的人员经费等不经过单位过渡账户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和支出。
新制度下,幼儿园各项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幼儿园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是指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幼儿园的事业收入,应当按照收到财政拨款确认。其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幼儿园,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的拨款数入账。
3、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幼儿园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幼儿园所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学校的收入。
4、经营收入,是指幼儿园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