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表什么生肖?
这个问题有意思,先引用一段《圣经·创世纪》中的一章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一人,使他管理海里的鱼、天空的飞鸟、在地上跑的兽和爬行动物”。 这实际上已经指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人是万物的管家。当然,圣经中还有“凡活着的动物你都可随意宰杀……作为你的食物”等话,表明上帝赋予人类支配万物生杀予夺的权利(参《利未记》18:25) 那么,在圣经中,有没有关于人的绝对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呢?答案是肯定的,就是信仰的权利。
首先,任何人没有任何理由剥夺我信或不信的自由。因为上帝已经将选择权给了人,你可以选择信或者是选择不信。就像你可以选择吃或是选择不吃一样。虽然你吃下去可能拉肚子,但你不能因此就不吃,除非你真的信错了!同样,哪怕是你信错了,那也是你自己的责任,别人没有义务为你的错误负责。比如某个人信错了教派,然后被教会赶出来,最后穷困潦倒,这种例子历史上不胜枚举。如果这样还叫做人有信仰的权利的话,那么,这个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想办法使自己的信仰正确起来。
其次,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剥夺我崇拜或不崇拜某个人物的自由。这个人物可以是上帝,也可以是耶酥基督,或者只是一个历史人物。比如说,人家爱因斯坦信上帝,你就不能因为他信了上帝就贬低他的成就;相反,如果你是一个犹太教徒,看见一个非犹太人信耶稣,你还可能批评他。 总之,无论是信还是崇拜都不属于道德领域,别人没有资格评判你对或者不对,好或者不好。只有当你越界去干涉他人的信仰生活的时候,才进入道德的范畴,从而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