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哪天算加班2016?
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春节假期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3倍工资。 但是,如果企业安排员工在春节假期加班,并且能够提供补休的话,就可以不支付额外加班费了!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春节放假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3倍工资;但是如果之后企业安排了补休,那么就应该按2倍工资计付,不足一天的,应当按照日工资收入的70%计算补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改革方案》(国务院令第513号),“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端午节假日: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也就是说,目前国家是允许公司在以上特殊节假日里,在法定休假基础上再增加其他假的。
至于是否安排员工休假还是继续上班,完全由公司决定。但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