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告幼儿园?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起诉幼儿园。幼儿园违反保育教育和安全义务而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责任的,如果存在威胁或损害未成年人生命权利安全的,应当按虐待被监护、看护罪来论罪处罚。若幼儿园存在一般违法行为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优先。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在涉及卖淫嫖娼的案件中,证人、受害人应当客观叙述发事实,告知使用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故意捏造事实、隐瞒嫌疑、诬陷、陷害他人,不得作伪证,也不得故意骚扰、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证人、使用者。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