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在村里办个幼儿园?
《义务教育法》将农村“两基”作为整个“两基”攻坚的主战场,针对农村“两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加以改革,从财政投入上重点倾斜,在教师队伍上加强建设,加强治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农村“两基”工作的顺利实施。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农村社区和家庭多方面的积极性,努力使农村"两基"工作有一个突破性进展,以带动和促进整个"两基"工作的实施。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通常是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在一般乡镇设立1所以上乡镇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在村和人口集中的社设立学前教育班点,可采取教育部门派教师指导、委托有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举办的方式进行管理。
乡镇、街道和农村基层单位举办幼儿园所需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当地乡统筹经费解决。这样既可以化解政府在学前教育上办学投资不足的矛盾,又可以使乡统筹经费,农民的集资和提留用在学前教育上,使幼儿能就近入园,方便农民,符合农村学前教育的管理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