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留级怎么办理?
学生在学习期间,有成绩不理想的情况,如果他想继续学习的,可以参加下一次的考试,如果他认为自己还有上升空间的,可以选择留级。那么,小学生留级应该怎么办理呢?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生留级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两级批准,方可留级。
1、因特殊情况申请留级者,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过所在班级、年级或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2、对留级的条件、毕业学年和不累及毕业分配问题,学校应妥善作出规定,以调动学生留级的积极性。
二、学生留级要注意的问题:
1、留级学生在原专业学习,如学习成绩优良,仍可取得毕业证书。如果在学习期间,经学校认定有故意作弊行为者除外。
2、留级学生与原班同学一同期末考试,成绩报到教务处时,只统计留级学生的新增分数,不统计留级前的学习成绩。
3、留级学生上课时座位、原班级所任课程由教师调整安排。
4、对留级生的管理应执行正常的教学纪律,定期进行考查或考试,对留级生的考核要求,应高于同级学生。
三、注意:不准擅自留级
我国法律严禁中小学学生留级:
1、严禁留级。如学生确有严重智力障碍,一学期比一学期学习成绩明显退步,达不到学校要求,且不影响社会,可给一次留级复查的机会。学生留级半年,课程仍没通过的,应予退学。
2、为了鼓励和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对退学后要求回大学继续学习的,应给予考试的机会。考试不及格者,予以退学处理,不再发给毕业证书。
3、学生休学期最长为一年。休学期间,仍未痊愈的,应办理复学手续,续假学习。学生因病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已耽误两学期以上课程,为了不影响其毕业,可免修课程,直接参加考试,经考试及格者取得相应课程成绩,考试不及格者,应重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