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要转学怎么办理?
孩子由于生病或是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有的学生需要从一所小学转到另一所小学。那么在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于学生转学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呢?如果有,是什么样的规定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点变化,要求转学到家庭所属区域的学校,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连同相关的户籍资料等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籍手续。
2、学生休学、受罚禁课时,可不予转学。
3、学生要求转学,应有真实合理的原因,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私自购地转学的,取消转学资格。学生要转学到城市其它学校,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学校同意接受后才能转校。
4、如学生转往学校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应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当地小学一年级电脑派位或对口升学。外省市学生在首都中学借读的,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升学手续。
5、家长应提供学生相应的户籍证明、转学、延籍证明和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来的学生。
6、学生只能在一个学校注册和学籍,正式开学后,如发现同一学生有两份学籍,其一份由教育主管部门注销,一份给学校保留,对校方告知注销其学籍的要求,学生不得申诉。
学生转学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家长应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证件,学校进行核实,如实办理出校手续。成长记录册包括学习成绩、思想品德以及学业考试等情况。
2、学校不同意学生转出的,家长应当托人代领孩子,不能强行把孩子留在学校,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家长把孩子强行留下,学校可以报警、并通过社会媒体公布,告知孩子家长必须具有相应的监护能力。
3、转学手续必须在学期开始时办理。每个学期开学一个月以内,学生方可办理转学手续,一个月以后,不予办理。
4、家长应向转入学校提供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综合记录,是评价和质量检测的重要依据,不能转交他人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5、转学手续一般应在两周内办结。对确属转学的学生,区、县教育部门应当在其毕业校及其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安排入学。
6、学生转学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不再行投靠子女再婚。
7、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在被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有户籍的子女,可以就近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本条规定主要是为解决军人子女就学问题。
8、对于享受政府困难补助、低收入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收取学费。同时,优先保障其受教育权利,实行免就近免试入学,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