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考马哲原理?
1.哲学基本问题 (考点)
2.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简答)
3.主观和客观(简答)
4.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简答)
5.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简答)
6.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简答)
7.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简答)
8.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简答)
9.辩证法、形而上学和实践(论述)
10.真理和价值(简答) 重点:四组对立统一规律,认识的本质与过程,真理,价值
提问: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其与实践的“物质性”“能动性”“客观有效性”有何区别?
回答: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具有客观性的主体性活动。这个意义上的实践,既不同于可感知的自然现象,也不同于主观心理活动,而是人类特有的生命活动形式。
这种形式的实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物质的、具体的、客观的实践;
二是能动的、受意识调节的、自觉的实践活动。 其中,物质的、具体的、客观的实践好理解,就是强调一切实践都是有条件、有限制的,而不是任意施展拳脚的空间。能动的、受意识调节的、自觉的活动就有点难了,它表达的是人在实践中自主自为的本质,体现着主客体的辩证统一。人是实践的主体又是实践的对象,人与外部世界不是一种机械的关系,而是一种互动的关系,是人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外部对象的选择和改造。
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活动是主观性和客观性、自觉意识和无意识行为的辩证统一。 除了这两个基本特征外,实践还具有客观有效性。所谓“客观有效性”是指实践的结果不仅对特定主体来说是有效的,而且也能够对一切同类主体发生作用和影响。比如,一只山羊在实验中学会了跳火圈,那它对所有的山羊都有意义,都会产生影响。一个部落通过祭祀把电风扇送给了神灵,那么他们就要遭受灾难,这是他们无法抗拒的力量,属于这个部落的“宿命”——虽然这一切看上去很荒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