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假带薪几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675号)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决定当年休假不予安排的,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对单位提出的“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安排”和“未休年休假工资支付办法”等意见,将按以下原则审核认定: (一)“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安排”指用人单位可以集中安排劳动者本年度年休假,也可以分拆安排劳动者于多个年度内休假。(二)“多出的天数工资照发"中”多出的天数”是指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假的天数,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 第五条 职工新进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一条 计算职工年休假天数时,应当扣除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每日200%的工资标准支付,计算时应减去当日。 第三条 职工全年应休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如下: 注:在上述公式中,当公历年度剩余日历天数不足7天的,按日历天数换算,即: 2018年全年应该休息年假的时间是:365-95(工作日)=270(天数),再除以7, 270/7=38....4(天),所以2018年年假应为38+4=42(天)。 如果公司只放假15天,那么就应该补偿270-15=255(天)的工资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