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婚假成都几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分别给予适当路线的婚假;再婚以及实行计划生育节育措施者照此执行。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成都地区的用人单位应该安排职工累计可享受34天的婚假(15+10+9=34)。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应予以安排”并不是“必须给予”,也就是说单位是可以酌情给多少时间的,不过不能低于上述标准。如果单位只给了3天或者5天的婚假,那肯定就是违法了,劳动者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但如果是外地户籍的职工,情况就有些不一样了——虽然《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明确规定,但各省规定各不相同,例如河南省就没有关于外地户籍的晚婚假的规定。 对于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一下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定的假期内,用人单位是必须发工资的,不得克扣工资并且不得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收取或要求应聘者交纳任何形式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