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杭州底薪涨多少?
昨天刚发布了《关于调整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劳社[2017]42号),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明确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25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3.3元。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8号)规定,我市各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调整至20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的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即加班费、津贴和加班加点的工资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通知》,从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在核定的税费收入下降幅度内,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对困难人员就业补助、小额贷款贴息以及公益性岗位等扶持补贴政策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