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产假是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第1、3、4天为产前假,预产期前15天和产后至孩子一周岁内的假期属于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名子女,延长产假十五天。